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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黄金”诉“中国黄金珠宝”一案近况

发表于:2024-04-25 作者:宝石珠宝世界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5日,备受黄金首饰行业关注的"中国黄金"诉"中国黄金珠宝"一案,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宁03民初70号民事判决认定被告杜某及其所经营的吴忠市利通区杜某黄金专柜个体户(已注销)在

备受黄金首饰行业关注的"中国黄金"诉"中国黄金珠宝"一案,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宁03民初70号民事判决认定被告杜某及其所经营的吴忠市利通区杜某黄金专柜个体户(已注销)在商业经营性行为中使用或突出使用的含有"中国黄金""中国黄金珠宝"字样及""、""等标识构成了与原告商标的近似使用,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被告与原告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对被告经营的商品与原告经营商品的混淆感,被告的经营行为构成对"中国黄金China Gold及图"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并同时认定吴忠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某商厦为被告提供经营便利场所,属于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与被告杜某就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的民事责任。该案是此类标识首次被认定侵权的判例,为保障消费者选购正品商品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品牌保护

在刚刚过去的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是一个不普通的周末。这个日期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五十年前,也就是1970年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立的日子。我国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3年施行《商标法》,一直处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进步中。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知识传播、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知识产权成为现代社会中一项相当重要的财产权,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财产之一。"中国黄金"品牌维权工作在此期间又迎来一次里程碑式的胜利,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中国黄金珠宝"、""、""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中国黄金China Gold及图"系列商标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由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品牌运营及产品运营,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目前,"中国黄金"品牌在全国的投资金条及黄金珠宝营销网点达2000余家,遍布全国大中城市,已成长为我国黄金饰品行业的知名品牌。

近年来,"中国黄金"品牌为肃清仿冒市场,树立品牌形象,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全国各地侵权者"搭便车"模仿行为积极诉讼维权并取得一系列胜诉判决。

截至目前,经过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经营中国黄金"、"中国黄金投资公司"、"中国黄金珠宝投资有限公司"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相关侵权主体在知晓"中国黄金"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的情形下,本应在商业经营中充分避让"中国黄金 "品牌,但侵权主体为获取不法商业利益,一意孤行"千方百计"的摹仿"中国黄金 "品牌标识,攀附"中国黄金China Gold及图"商标商誉,误导公众,获取非法利益。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认准"中国黄金"品牌,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保护知识产权是对创造者的尊重,如若知识产权不能予以良善的保护,如若"搭车"及"模仿"等窃取他人知识成果的行为盛行,那么在敏锐的市场环境下,整个社会就会失去创新创造的动力,这无疑是对民族竞争力的损耗,故而,创新者的热情需要呵护,创新者的辛勤成果亦需要切实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黄金"现已形成以"中国黄金"为母品牌,"珍·如金"和"珍·尚银"为子品牌多品牌并举,集设计、加工、批发、零售、服务于一体,直营、加盟、银行、大客户和电商五大销售渠道并行的黄金珠宝全产业链综合体。"中国黄金"始终践行"黄金为民,送福万家"的服务理念,坚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以"提升中国黄金在投资者和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和价值"为企业使命,中金珠宝长期以来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与尊重,针对仿冒品牌及侵权行为绝不姑息,坚持以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在疫情期间,中金珠宝有序推进各项维权工作,保护商标品牌形象,积极与地方市场监管局、法院及律师事务所协商沟通,拟定维权方案和对策,2020年迎来首个诉讼案件胜诉标志着维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公司有序复工复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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