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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连续两次冲击IPO失败 对赌协议履约压力巨大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宝石珠宝世界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这些年,对赌协议成为国内资本市场一个很突出的现象。那些初创公司创始人,为了获得公司成长必须的资本与其他资源,往往与创投机构签订条件苛刻的对赌协议。这些对赌协议是典型的双刃剑,当企业发展顺利的时候,对赌

这些年,对赌协议成为国内资本市场一个很突出的现象。那些初创公司创始人,为了获得公司成长必须的资本与其他资源,往往与创投机构签订条件苛刻的对赌协议。

这些对赌协议是典型的双刃剑,当企业发展顺利的时候,对赌协议将让企业创始人与创投机构双赢;如果企业发展不顺利,那么,对赌协议就成为悬在企业特别是创始人头上的一把利剑,不少创业者就因为对赌失败而被迫出局,丢掉了自己公司的实控权。

2012年,曼卡龙珠宝就与创投机构签订了这样的协议。

当年8月,信海创业、浙商利海与发行人及孙松鹤、曼卡龙投资签署《浙江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投资协议》中甲方为信海创业和浙商利海,乙方为公司,丙方为孙松鹤和曼卡龙投资。

协议约定,如下列条件中任一项成立,则甲方有权选择退出(亦有权继续持有)对公司的投资: "A、公司未能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在国内 A 股主板或创业板或甲方认可的境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并公开上市;B、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其它事由导致可预见公司不能在前述约定期限内实现合格 IPO;C、乙方或丙方严重违反其与甲方的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重大损害;D、乙方 2012 年度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低于 5500 万元人民币。"

2019 年 4 月 23 日,信海创业、浙商利海与发行人及孙松鹤、曼卡龙投资签署《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协议,如果发行人事后撤回申报材料,或发行上市申请被驳回,或发行上市失败,则存在信海创业、浙商利海要求孙松鹤及曼卡龙投资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风险。

在接受凤凰网财经采访时,一位创投业资深人士坦言:"曼卡龙珠宝的对赌协议条款也比较苛刻,公司这些年的经营状况起色不大,加之连续两次冲击IPO失败,孙松鹤目前的压力可想而知。"

近七年利润波动太大,招股书财务数据前后不一

这些年,曼卡龙珠宝的财务数据始终不尽人意。

第一次招股书显示,2012-2014年,曼卡龙的营收分别为10.35亿元、12.40亿元和9.99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 4396.69万元、4421.26万元和 2364.29万元。

2014年曼卡龙的净利润几乎腰斩,后来靠地方政府补贴等勉强维持净资产收益率。这也成为其首次IPO失败的主要原因。

本次IPO的招股书显示,2016、2017、2018 年度曼卡龙珠宝股营业收入7.49亿、8.37亿、9.19亿,利润总额7552.01万、 5804.82万、7,499.04万,净利润5578.34万、4381.84万、5503.91万。受原材料价格涨跌影响,公司业绩波动依然不小。

曼卡龙的主营业务是珠宝首饰零售连锁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素金饰品和镶嵌饰品。近三年素金产品收入占比约六成,镶嵌饰品占比四成。但毛利占比中素金产品占比四成,镶嵌饰品占比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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