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珠宝世界

“老凤祥”开展多种形式维权以保护品牌、商标知识产权不受损害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宝石珠宝世界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为期一周的"知识产权宣传周"在上海举行。我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中华老字号""老凤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维权以保护品牌、商标知识产权不受损害。老凤祥诉"百年凤

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为期一周的"知识产权宣传周"在上海举行。我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中华老字号""老凤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维权以保护品牌、商标知识产权不受损害。老凤祥诉"百年凤祥"侵权一案全面胜诉。

据悉,老凤祥创始于1848年,距今已有170余年历史。作为百年品牌,公司的"百年老凤祥,经典新时尚"广告语已经深入人心、众人皆知。随着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的不断提升,市场上接连出现了例如"百年凤祥"等恶意模仿"老凤祥"商标的近似黄金珠宝品牌,并以此大肆在全国各地进行宣传和招商,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也给广大消费者和各地黄金珠宝行业的经销商带来混淆和困扰。为了更好地净化黄金珠宝首饰市场的环境,提升品牌正能量,2015年起,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处和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专门的维权团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直接关心下,经过公司及律师团队的共同努力,品牌维权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多利公司在第14类上申请注册的"百年凤祥"等多件商标已经被国家商标局、国家商评委、有关人民法院宣告/认定商标无效或不予注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已终审认定百年凤祥公司侵犯了老凤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并终审判令百年凤祥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凤祥"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二被告赔偿老凤祥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百年凤祥"、"御典百年老凤祥"、"新凤祥"等多个近似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调查核实侵犯"老凤祥"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保护"老凤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老凤祥"对品牌、商标侵权和仿冒行为,勇于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坚决维权并胜诉,彰显了公司敢于亮剑的决心和底气,体现了公司在净化黄金珠宝市场环境上的责任与担当,也是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黄金协会会长宋鑫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公开表示,"百年凤祥"等恶意模仿商品,对"老凤祥"品牌和整个珠宝首饰市场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也公开表示支持老凤祥维权打假工作,认为老凤祥"为其他知名企业增强主动维护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意识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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